2023年兰州市高三诊断考试语文注意事项:1.答卷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考号填写在答题卡相应的位置上。2.作答时,将答案写在答题卡上。写在本试卷上无效。3.考试结束后,将本试卷和答题卡一并交回。一、现代文阅读(36分)(一)论述类文本阅读(本题共3小题,9分)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诗言志”在先秦时期就已被广泛认知。对于“诗言志”的含义,两汉时期的《诗大序》《说文解字》等,都将“志”理解成诗的内涵,将“言志”看成是诗的基本功能。这一观点在古代和当代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但问题在于,到底是“诗言志”还是“《诗》言志”呢?如果是前者,那就是一个创作论的观点,即“在心为志,发言为诗”;如果是后者,则特指只有《诗》这类作品才能“言志”,那么一定存在着某种特殊的诗用情境。所以我们必须弄明白“诗言志”是在什么情形下被提出来的。最早提及“诗言志”的是《尚书·尧典》:“帝曰:夔!命汝典乐,教胄子。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这是舜命他的乐官夔“典乐”,并以“乐”来教育贵胄子弟的一番话。从中可知,夔“典乐”的乐职包括诗、歌、声、律,还有舞,这与古人对于“乐”是变辞为歌,加上配乐、舞蹈的总称的理解相符;夔“典乐”的目的在于“神人以和”,借诗乐表演实现与神灵之间的交流,“乐”实际指的是宗教乐舞。那么,这里的“诗”用于宗教仪式,是仪式中祷告上天、颂扬祖先、记叙重大历史事件和功绩的唱词,后来被编订为《诗》,所以应为“《诗》言志”。在宗教仪式中,《尚书·尧典》中所说的“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是一种整体性的关系,描述的是仪式中用乐的状况。“诗”指的是“歌”的文本形态,而“歌”则是“诗”的呈现形态,“声依永”是指“声”赋予“歌”以“乐调”,“律和声”则是指“律”赋予“声”以“乐”的风格,它们都是“乐”的不同表现形态。在仪式中,由于“乐”是人神交流的手段,具有某种神秘的特点,从“歌永言”到“律和声”,意味着“志”被充分展示,实现了宗教仪式“神人以和”的功能。由此可见,“言志”的主体是诗歌舞三位一体的“乐”,所以不能将“诗言志”独立出来讨论。那么,到底什么是“志”呢?有学者从仪式的角度,认为“志”表达了仪式参与者的宗教意愿。这一观点也有文献支持,但不够全面。首先,“诗言志”是针对祭祀等宗教仪式而言的,其中的“志”并不只从属于“诗”以及作诗或唱诗之人,而是从属于包括了“诗”“歌”“声”“律”“舞”的“乐”这一整体。仪式中的“乐”,除了表达仪式参与者的意愿外,还内在包含了某种神秘特质,这就超出了仪式参与者的意志。在这种情况下,“志”是属于整个仪式的,显示了仪式自身的目的。其次,《尚书·尧典》将“诗言志”观念置于虞夏之时,应该只是一种假托。从其记载来看,“诗”在仪式中的应用已经相当程式化。程式化的宗教仪式必然会有诗的借用。如《周颂》中的《桓》《赉》《般》,原是记述周公平乱的,后被列入《大武》祖诗中,用以祭祀周武王;《仪礼》所记乡饮酒礼、乡射礼、燕礼都以《关雎》《葛覃》等“合乐”。在这种情况下,诗内容和仪式的相关性并不是完全对应的,除个别者外,仪典中乐章之义多数与诗本义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志”也就不可能专指仪式参与者自己的意愿。综上所述,“诗言志”是早期仪式背景下的一个用诗概念,不是一个创作论观点;“志”并非完全来自“诗”,而是来自仪式本身,体现了仪式的特定目的,追求的是“神人以和”的最高境界,它包含了仪式参与者的意愿和情感,也包括与仪式相关的神秘意志。(摘编自过常宝《从“诗言志”到“赋诗言志”的文化逻辑和话语机制》)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A.将“诗言志”中的“志”理解为诗的内涵这一说法,在先秦时期就被认为是完全合理的。B.夔“典乐”时借诗乐表演来实现与神灵的交流,其所用“诗”特指《诗》这类作品。C.“乐”内在包含的神秘特质,使得“志”超出了诗的本义,显示出仪式自身的目的。D.《诗》被借用在程式化的宗教仪式中,《诗》的内容和仪式的相关性并不完全对应。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正确的一项是(3分)A.文章讨论“诗”“志”及其相关概念时能兼顾古今,既肯定了它们的古义,又指出了它们的变化,具有思辨意味。B.文章第三段引用《尚书·尧典》中舜对夔所说的关于教育贵胄子弟的话,论证“言志”的主体是《诗》而非“乐”。C.文章第四段,从“诗言志”观念提出的针对性与历史时期两个方面进行对比,来论证“诗言志”中“志”的涵义。D.文章通过讨论“诗言志”还是“《诗》言志”的问题,证明了“诗言志”是在早期仪式背景下的一个用诗概念。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A.如果“诗言志”是一个创作论的观点,即“在心为志,发言为诗”,那么“志”就必然能体现诗作者的意愿。B.仪式状态下,“志”是属于整个仪式的,超出了仪式参与者的意志,因此不能仅以仪式参与者的意愿来涵括它。C.将“诗言志”理解为“《诗》盲志”,虽然有利于了解《诗》使用的具体情形,但不利于诗歌基本功能的体现。D.“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诗经·鹿鸣》)若在早期仪典中被借用,可能与宴饮仪节无关。(二)实用类文本阅读(本题共3小题,12分)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4~6题。材料一:牛乳是19世纪欧洲人普遍食用的乳品。它味美营养价值高,但放置后会变酸,不利于长期保存。为解决这一难题,许多科学家做了大量研究,希望找到变质的原因,但毫无进展。当时化学家普遍认为发酵现象是物质本身发生了某种化学反应后生成了一种酶,这种酶致使食物里的糖分发生分解,才使牛奶发酸。同样作为化学家的巴斯德却不认同这种说法,他另辟蹊径,从化学研究扩展到生物领域展开研究。一次偶然的启发,他发现前人在探究牛乳变酸时只注意到了新鲜牛乳的成分研究,而没有注意到变质牛乳的分析。于是,他选择变质牛乳作为研究对象,从中分离出了一种灰白色物质(酵母),并放在显微镜下观察,发现这种物质中含有大量的杆状微生物。实验上的突破,给巴斯德带来了希望。为了进一步弄清这种微生物对牛乳的影响,他先做了对比试验,发现酵母能加速牛乳变质,然后进行理论分析设想酵母中的微生物能使牛乳中的糖分变成酸,结果当用纯糖溶液实验时,完全证实了这一设想。由此,巴斯德坚信发酵是由微生物引起的。用同样的方式,他发现了葡萄酒变质的原因:未变质的陈年葡萄酒,液体中有种圆球状的酵母细胞,当葡萄酒变酸后,酒液里有一根根细棍似的乳酸杆菌,正是这种来自外界的微生物使酒变酸。这一发现有力地证明了发酵过程与微生物有关。通过实验,他进一步发现,把牛奶、葡萄酒加热到一定温度就可以杀死这种微生物。这种方法就是“巴氏灭菌法”,解决了当时法国酿酒工业和贸易出口中葡萄酒因变酸影响质量的难题,被世界各国的食品工业应用至今。(摘编自张文根《“细菌猎人”巴斯德及其科学研究方法》)材料二:解决一个又一个实际问题的科学实验,不断地开阔着巴斯德的科学思路,使他踏上“揭开传染病黑幕”的征程。当时,农副业中的两个实际问题摆在巴斯德的面前:鸡霍乱和牛羊的炭疽病,后一种疾病不仅每年使法国损失两千万法郎,而且还可传染到人体,危害人类。1880年,巴斯德在研究鸡霍乱时,注意到病原菌放置一定时间后,毒性会大大降低,注射到健康动物体内可以使之产生对这种病的抵抗力,即产生免疫作用,这就是传染病预防接种法的历史性伟大发现。巴斯德将这种免疫技术继续应用到预防炭疽病方面。为降低炭疽热细菌的毒性,巴斯德对炭疽热细菌进行了加热处理,然后将其接种到一群羊的身上,同时让另一群羊保持原状。结果,没有接种的羊群全都患炭疽热死去,而事先接种过少量低毒炭疽热细菌的羊却没有死。此后,巴斯德又对炭疽热疫苗进行了改进,制成人工减毒炭疽活疫苗,并使用类似方法,研制出了可抵御狂犬病的疫苗,治愈率达99%以上。可以说,巴斯德对病原微生物导致传染病流行的认知,以及他依据这样的认知从事的成功医疗实践和探索,为人类防治传染病开辟出全新的天地。在这之后,长期困扰人类的主要传染病的疫苗相继出现。(摘编自阮芳赋《您为世人揭开了传染病的黑幕》)5.下列对材料相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A.巴斯德之所以能找到牛奶变质的原因,是他不像其他科学家只在化学领域研究,而是将化学与生物两个领域联系起来思考。B.巴斯德对鸡霍乱和牛羊炭疽病的防治,都是给动物接种毒性减弱的病原菌使之产生免疫力,这也为研制狂犬疫苗提供了思路。C.长期在微生物领域的研究,使巴斯德看到了发酵、变质和传染病间的相似处,这是推动他研究不断向前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D.灭活的病毒输入人体后,既能使病毒蛋白失去感染、致病和繁殖能力,也能促使人体产生保护性抗体,因此人体不会染病。6.“认识一位天才的研究方法,对于科学的进步,并不比发现本身更少用处。”从巴斯德的科学历程中,你认识到了哪些研究方法?请结合材料概括说明。(6分)(三)文学类文本阅读(本题共3小题,15分)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7-9小题。无法完成的画像刘建东1944年春末,这一年我十五岁,师傅杨宝丰大约四十岁,是城里唯一的炭精画画师,专门给人画像。三年前,他来到城里,在南关开了家画像馆,给活着的人画,也为故去的人画。师傅保持着一个传统,画遗像一定得到死者的家里去画。女孩被她的舅妈领进来,中年妇女粗声说:“我外甥女,小卿,快十岁了。我这小姑子三年前不见了,慢慢地,我们也就不抱希望了,就当小姑子死了,所以才请您来给画一张像。”“我需要她的照片。”舅妈最终找到一张泛黄的照片,递给我师傅。师傅盯着照片,似是在认真辨认照片中的人,半天没有说话。我看到的那张旧照片,在时间无情的作用下,有些暗淡模糊。我很奇怪,以往,师傅对照片质量很挑剔。而这一次,他是在勉为其难,在冒险。一切准备停当,师傅开始作画。每一次,都是从眼睛画起,这是老规矩。师傅告诉我,眼睛是一幅肖像画的魂魄,只要魂魄活了,这幅画就成功了一大半。而这一天,面对草稿,他犹豫了片刻,然后,用小楷毛笔沾上炭精粉,笔落在了鼻子上。直到第四天傍晚,漫长的作画过程还未能结束。只留下一只眼睛,他再也画不动了。那一小块空白,像是一个深不见底的洞,特别突兀刺眼。我看到,师傅的右手手背上已经布满了密密的汗珠。从来没有,从来没有过,这么难熬的作画过程。第五天一早,我掀开宣纸,惊得大叫一声:“哎呀!”宣纸下面是空荡荡的桌面,桌上桌下,都找了个遍,也未见踪影。舅妈把小卿从院子外领进来。师傅和蔼地拍拍她的头,问:“你见过那张画像没?”整晚,只有她一个人在家里。小卿摇摇头,又摇摇头。师傅挥了挥手,然后坐在椅子上,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重画的过程是一场灾难。他甚至茶饭不思,每天傍晚回店的路上,走得比平日里要慢许多,偶尔有辆自行车响着铃铛疾驰而过,都把他惊得歇息几分钟才继续前行。又过了五天,小卿母亲年轻时的画像,即将大功告成。除了要修正一下头发等细微处,连最后的那只眼睛都已经画好了。那一刻,师傅四肢摊开,瘫坐在椅子上,面色苍白,汗湿衣袖,头发打着绺垂在额头上。小卿看到画像,突然间趴在桌子上,放声痛哭。为了保护画像,我背着画央回到了店里。画央被我放在柜台上。不知睡了多久,我突然醒来,暗夜中恍若传来细碎的声音。我蹑手蹑脚地摸向柜台,柜台上的画央已经不见了。店门虚掩着,我轻轻推开它,借着淡淡的月光,我发现浓浓的夜色中隐约有个人,正静静地站在那里。那人终于有了动静,他打着了火,在烧什么东西。他,点了几次,才点着。燃烧的面积越来越大,被火映照的地方也扩展得越来越大。视线顺着火光向上移动,我一屁股坐到了地上,那个人竟是师傅。师傅彻底放弃了为小卿母亲画像。一年之后的某一天,我在店里等着师傅,等了一天,两天,一个月,两个月,没有等到他。师傅再也没有出现。我央求父亲,替我盘下了那家小店。我继续着师傅未完成的事业,渐渐地成了城里一个有名的炭精画画师。我想一边画像,一边等待师傅回来,就像小卿等待她的母亲一样。我相信有一天,师傅会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他一定会为我的炭精画而骄傲。1951年的一天,我的画店里走进来一个年轻的姑娘。“我是小卿。”她说,“我想请你画一张肖像。”我急忙热情、手忙脚乱地
2023届甘肃省兰州市高三诊断考试语文试题
2023-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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