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学年春学期期初学情调研试卷高三语文命题人:复核人:考生注意:1.本试卷分试题卷和答题卡两部分,共15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2.请将所有答案书写在答题卡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在其它区域无效。一、现代文阅读(35分)(一)现代文阅读Ⅰ(本题共5小题,19分)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来自过去的恐惧[英]约翰·斯皮克曼翻译:张丽娜①我的一位周姓朋友的妻子周太太特别害怕蜘蛛。每次看见蜘蛛,她都几近歇斯底里的边缘,直到周先生捉到蜘蛛并将它驱逐出公寓。然而细究起来,这种恐惧的产生并没有特别的理由。她自己这样描述道:“我想这种恐惧来自我的DNA,可能我的祖母经历过与蜘蛛有关的恐怖事情,然后她将这个遗传给了我。”②这解释很有意思,不过,恐怕绝大多数生物学家会对这个所谓“祖母遗传”的解释不屑一顾,因为这与分子生物学中的中心法则背道而驰。中心法则,是指由DNA编码的遗传信息转录传递给RNA,再从RNA传递给蛋白质,即完成遗传信息的转录和翻译的过程。这一信息流是严格的单向传递。DNA的序列可能发生改变(突变),但这是随机的。因此,周太太对蜘蛛的恐惧遗传自害怕蜘蛛的祖母,这一解释是站不住脚的。迄今为止,人们尚未发现任何机制能实现非随机性的DNA编码突变。③早在18世纪有人提出一个观点——后天获得性状遗传,即人们可能会遗传祖先们在生活过程中受环境影响而后天获得的性状。此观点得到法国著名博物学家让一巴蒂斯特·拉马克的推崇,因此也被称为“拉马克主义”。这一观点在19世纪极为流行,甚至达尔文也赞同该观点。然而,随着人们对遗传机制的逐渐认识,发现遗传信息是按照DNA—RNA—蛋白质进行传递的,很显然后天获得的性状是不可能遗传的。也有大量证据表明这类遗传不会发生。比如,如果某个人在车祸中不幸失去一条腿,他之后生的孩子不会生来就少一条腿。后天获得的性状(一条腿缺失)不会反向将信息传递到DNA继而影响该个体的后代。④可能有人会反驳,上述获得性状没有得到遗传是因为其不具有选择优势。拉马克主义认为获得性状特指有益的性状。如果一个人在车祸中失去一条腿,他的后代出生时也少一条腿没有任何益处。20世纪20年代,科学家们做了许多实验来验证大鼠是不是能获得具有选择优势的性状。其中最著名的一系列实验来自哈佛大学的生物学家威廉姆·麦克杜格尔。麦克杜格尔训练了一批大鼠,然后让其繁育后代,再训练它们的后代并让其继续繁育,这一过程持续了32代,用了整整15年的时间。他发现,接受训练的大鼠的后代学习相同任务的速度比亲代更快,并且随着代数的增加,学习速度越来越快。而且,令人诧异的是,未接受训练的对照组大鼠的学习能力也逐代增强!因此,拉马克主义和获得性状遗传也不成立,这些结果倒是支持了后来出现的中心法则。⑤基于上述背景,《自然神经科学》杂志发表的一篇文章报道了一些让人震惊的发现。两位来自美国亚特兰大埃默里大学的科学家凯丽·雷斯勒和布里安·迪亚斯研究苯乙酮对小鼠的影响。这种化学物质具有一种特别的气味。他们将雄性小鼠暴露于苯乙酮的气味下,同时对小鼠施以少量但疼痛的电击。小鼠很快就将气味和疼痛联系起来。最后,仅仅是苯乙酮的气味就足以使其战栗。令人吃惊的是,雷斯勒和迪亚斯的实验中受训练小鼠的后代也出现了同样的恐惧特征。当苯乙酮的气味飘到它们的笼子里时,它们居然因恐惧而战栗。⑥这项研究意义重大,同时也引出大量的问题。特别是这种遗传的机制是什么?怎么可能以如此戏剧性的形式打破中心法则?研究者发现,因训练导致害怕这种气味的小鼠的大脑中发生了一些变化,与气味感知系统有关。让人费解的是,这一性状为什么会遗传给后代?这一信息怎么可能反向传给DNA?⑦文章作者认为,真正受到影响的可能是DNA上与某个特定基因是否转录有关的“记号”。这些“记号”可能通过DNA甲基化产生,即增加一个甲基到胞嘧啶或腺嘌呤上。一个特定基因的甲基化程度可能代表了该基因转录的重要性或优先级,胞嘧啶甲基化的增加会降低基因表达。关键在于这一信息可以在不改变DNA序列的前提下传递到DNA上。雷斯勒和迪亚斯发现,苯乙酮敏感小鼠的精子里,苯乙酮气味受体基因上具有比对照组显著减少的甲基化记号。可能,这些甲基化记号的减少暗示该基因在发育过程中需要大量转录。⑧但是这个解释还有很多问题。或许周太太是对的。可能她的祖母确实经历过与蜘蛛有关的恐怖的事,而这现在被记录在她的DNA里——或者更准确地说,大概是甲基化在她的DNA上产生了这个效果。他们的子女也会怀有同样的恐惧吗?这还不知道,但是研究者们正在试图弄清对苯乙酮的恐惧会在小鼠中保持多少代。我们真的可能是来自过去的一团恐惧。(有删改)1.下列对文中加粗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A.“没有特别的理由”这句话耐人寻味,指周太太害怕蜘蛛可能跟遗传因素有关。B.“反向”在文中指后天获得的性状只能保留在本人的基因里,无法传递给下一代。C.“戏剧性”在文中指美国科学家的研究结果很意外,像戏剧情节那样出人意料。D.“试图弄清”在文中指研究者们对于小鼠对苯乙酮的恐惧会持续多少代还没有结论。2.根据文章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A.文章开头写周太太看见蜘蛛的反应,使读者产生好奇,引人入胜,进而提出一个科学论题,避免了科普文的枯燥乏味。B.生物后天获得的一些性状,比如爱吃辣椒或失去某个部位,一般不会遗传给下一代,但是这种观点现在受到挑战。C.麦克杜格尔的实验中,接受训练和未接受训练的大鼠的学习能力都逐代增强,这说明人为的训练并没有引起明显差别。D.小鼠闻到苯乙酮的气味就会恐惧,这种恐惧甚至遗传给了后代,是因为这些小鼠的基因里有较少的甲基化记号。3.结合文章内容,下列选项中不能支持“后天获得性状遗传”这一观点的一项是(3分)()A.研究者在瑞典的一个小村里发现,那些祖父辈经历过饥荒的人患心血管疾病的可能性普遍比那些祖父辈没有经历过饥荒的人低。B.第二次世界大战时,荷兰出现大面积饥荒,长期处于饥饿状态的母亲生出的孩子更容易出现肥胖和其他代谢紊乱疾病,这一患病风险延续到了他们的后代。C.现代社会许多人从未见过野生的蛇或毒蜘蛛,但对蛇和蜘蛛恐惧仍是一种普遍现象,一些科学家认为人们在成长过程中学会了害怕这些危险动物。D.后天的生活习惯、环境等多方面条件都可以对人类的基因产生迅速而直接的遗传影响,比如,一个家庭都爱吃咸的,那么这个家族患高血压的比例会很高。4.文中的“中心法则”和“拉马克主义”得出的遗传结论有什么不同?请简要说明。(4分)5.文章结尾既说“或许周太太是对的”,又怀疑说“他们的子女也会怀有同样的恐惧吗?”。这样说自相矛盾吗?为什么?请结合文本分析。(6分)(二)现代文阅读Ⅱ(本题共4小题,16分)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旧院付秀莹村子里的人都知道,旧院指的是我姥姥家的大院子。为什么叫旧院呢?这个问题,我一直没有想过。当然,也许某一天,我想了,可是没有想明白。甚至,也可能问了大人,但一定是没有得到满意的答案。我歪着头,发了一会呆,很快就忘记了。是啊,有那么多有趣的事情,爬树,掏蚂蚁窝,粘知了,逮喇叭虫。这些,是我童年岁月里的好光阴,明亮而跳跃。我忘不了。旧院是一座方正的院子,在村子的东头。院子里有一棵枣树,很老了,巨大的树冠几乎覆盖了半个房顶。春天,枣花开了,黄绿的一树,很繁华了。到了秋天,累累的果实,在茂密的枝叶间,藏也藏不住。我们这些小孩子,简直馋得很,吮着指头,仰着脸,眼巴巴地看着表哥攀上树枝、摘了枣子往下扔。我们大叫着,追着满院子乱跑的枣子,笑。每年秋天,姥姥总要做醉枣,装在陶罐里,拿黄泥把口封严。过年的时候,这是我们最爱的零嘴了。姥姥是一个很爽利的老太太。年轻的时候,大概也是个美人。端庄的五官,神态安详,眼睛深处纯净、清澈,也有饱经世事的沧桑。头发向后面拢去,在脑后梳成光滑的髻。在我的记忆里,似乎,她一直就是这种发式。姥姥一生,共生养了九个女儿,其中有三个夭折了,留下六个女儿。我的母亲,是老二。谁会相信呢,姥姥这样一个人,竟然会嫁给姥爷。并且,一生为他吃苦。说起来,姥爷祖上原是有些根基的,在乡间,也算是大户人家。后来,到了姥爷的父亲这一辈,就败落了。姥爷的母亲,我不大记得了。在姥姥的描述里,她是一个刁钻的婆婆,专门同儿媳妇过不去。姥爷是家里的独子,幼年丧父。寡母把独子视为己命,视为自己一世艰辛的见证。儿子是她的私有物,谁都不允许分享,即便是儿媳妇也不行。坚忍强势的母亲,往往有软弱温绵的儿子。在姥爷身上,有一种典型的纨绔气质。当然,我不是说姥爷是吃喝嫖赌的纨绔子弟——以当时的家境,也当不起这个字眼了。我是说,姥爷身上有一种气质,怎么说,闲散,落拓,乐天,也懦弱,却是温良的。在他母亲面前,他永远是诺诺的。对姥姥,他却有一种近乎骄横的依赖。里里外外,全凭了姥姥的独力支撑。姥爷则从旁冷眼看着,袖着手,偶尔从衣兜里摸出一把炒南瓜子,或者花生,嘎巴嘎巴嚼着,悠闲自在。姥姥日夜辛劳,带着六个女儿,不,是五个——大女儿,也就是我的大姨,被寄养在姨姥姥家。姨姥姥是姥姥的姐姐,嫁给了一位军人,膝下荒凉,就把我大姨要了过去做女儿。姨姥姥家境殷实,把大姨当作掌上明珠疼爱。虽如此,后来,大姨成人之后,始终对这件事耿耿于怀。甚至,有一回,她来看望姥姥,言语间争执起来,大姨说:“我早就知道你不喜欢我,那么多姊妹,单单把我送了人。”姥姥一时气结,哭了。她从没想到,有一天,自己的女儿会这样指责自己。当然,这是多年以后的事情了。那时候,我已经在很远的城里读书了。寒假回来,少不得要到旧院看姥姥。我和几个姨们说话,讲起城里的趣事,都笑了。姥姥很惊讶地抬起头,看着我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然而很快就释然了。孩子们在笑,她张开没牙的嘴,也笑了。我心里一酸。我们都以姥姥的名义聚到旧院,可是,我们却把姥姥忽略了。我们明知道姥姥耳背,她听不见,我们却还是照常说笑。下午的阳光照过来,温暖,悠长,让人昏昏欲睡。无数的飞尘在光线里活泼地游动着。姥姥坐在炕上,沉默地看着我们。我们这些儿孙,冷酷,自私,竟舍不得放弃一时口舌之快,走过去,坐在姥姥身旁,摸一摸她老树般的手、她苍老的脸、她的白发,俯在她的耳边,说一句她能够听清的话。我们把年迈的姥姥,排除在外了。多年以后,我从北京回到村子,回到旧院,姥姥是越发苍老了。我舅一家(“我舅”实则是上门女婿五姨夫),早已离开了旧院,他们到新房安居了。旧院,在儿时的记忆里,宽阔,轩敞,青砖瓦房,有一种说不出的气派。可是,如今,在周围楼房的映衬下,它却显得那么矮小、狭仄。这是当年那个旧院吗?在这里,有我迷茫的童年岁月,我的姨们以及盛开的青春。我父亲和母亲,我舅和五姨,这两对年轻人,携着手,在旧院走过了他们的苦乐年华。当然,还有我的姥姥姥爷,他们一生的艰辛、困顿、微茫的喜悦、漫无边际的伤悲,都在这里了。那棵枣树还在。据说,有好几回,我舅要刨掉它,因为它遮住了半间房子,粮食都不好晒。但都被姥姥劝阻了。枣树更茂盛了,开花的时候,如霞,繁华一片,引得蜜蜂在院子里飞来飞去,一不小心,把我舅的孙子蜇哭了。姥姥茫然地看着他,这是谁家的孩子?秋天,枣子挂了一树,风一吹,熟透的枣子落下来,啪嗒一声闷响,倒把昏睡的老猫吓了一跳。醉枣,姥姥早已不做了。那个坛子,也不知道到哪里去了。这么多年,走了这么多的路,我却再没有吃到那么好的醉枣了。香醇,甘甜,那真是旧院的醉枣才有的味道。而今,都远去了,再也寻觅不到了。(有删改)6.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A.文章开头“很快就忘记了”与“我忘不了”两者不矛盾,这是不同年龄的“我”对旧院的真切感受。B.因为姥姥与姨姥姥姊妹情深,加之姥爷家庭的败落,姥姥就将大姨寄养在姨姥姥家,这让大姨心怀不满。C.文章中“老树般的手”“苍老的脸”表现了姥姥饱经沧桑的一生,又表达了“我”对她依恋难忘的深情。D.文章不仅写了姥姥,也写了生活在旧院的亲人们的苦乐年华,这丰富了旧院所承载的意义与内涵。7.下列对本文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A.本文的叙述是从“我的回忆”展开的,叙写了“我”关于旧院的记忆,展现了独特、细腻的人生体验。B.文章用较多篇
2023—2024学年春学期期初学情调研试卷 -语文试卷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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