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易金卷2025年高考考前押题密卷语文(天津卷)(全解全析)

2025-04-12 · 22页 · 135.3 K

2025高考考前押题密卷高三语文(考试时间:150分钟试卷满分:150分)注意事项:1.答卷前,考生务必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将自己的准考证号、姓名、考场号和座位号填写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在“考场号”和“座位号”栏相应位置填涂自己的考场号和座位号。将条形码粘贴在答题卡“条形码粘贴处”。2.作答选择题时,选出每小题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选项的答案信息点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答案不能答在试卷上。3.非选择题必须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答案必须写在答题卡各题目指定区域内相应位置上;如需改动,先划掉原来的答案,然后再写上新的答案;不准使用铅笔和涂改液。不按以上要求作答的答案无效。4.考试结束后,将本试卷和答题卡一并交回。一、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小题。(每小题共3分,共9分)阅读下面一段文字,完成下面小题。这个冬天,围炉煮茶悄然走红。古色古香的院落中,生一炉火、烧一壶茶、放两把干果、烤几颗橘子或柿子,与三五好友围炉而坐,不禁让人想起白居易笔下“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的情景。都达夫在《江南的冬景》中也曾写道“凡在北国过过冬天的人,总都道围炉煮茗,或吃煊羊肉、剥花生米、饮白干的滋味。”其实,围炉煮茶古已有之。早在唐代,茶圣陆羽就在《茶经》中记录了煮茶的过程,到了宋代,又出现了点茶、分茶、斗茶等技艺,绵延千年的茶文化毋庸()地成为了围炉煮茶的基因和底蕴。在古代,围炉煮茶与流筋曲水同为文人雅事,一茶一酒,(),表达了人们对生活的热爱与浪漫。围炉煮茶在现代人中的流行,是()火热的传统文化回归生活的又一例证,“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不仅是陶渊明的追求,也是都市人()的心之所向。。围炉,不只煮茶饮茶,细品的是文化,慢煮的是生活。茶炉前氤氲的香气,构筑起消弭寒意的诗和远方,在人间烟火中体味诗意生活,“围炉煮茶,能饮一杯无”?1.依次填入选文括号内的词语,最恰当的一项是()A.置疑殊途同归连续返璞归真 B.质疑殊途同归连续洗尽铅华C.置疑异曲同工持续返璞归真 D.质疑异曲同工持续洗尽铅华【答案】C【解析】第一个空:“置疑”和“质疑”都有怀疑的意思,但“置疑”更偏向于无需怀疑,即不容置疑,而“质疑”则侧重于提出疑问。根据上下文,茶文化成为围炉煮茶的基因和底蕴是毋庸质疑的事实,因此选“置疑”。第二个空:“殊途同归”指不同的方法或途径达到相同的结果,“异曲同工”则指不同的事物有着相似的效果或作用。文中提到的一茶一酒,虽然形式不同,但都表达了对生活的热爱与浪漫,所以两者有相似的作用,故选“异曲同工”。第三个空:“连续”强调的是事情的先后顺序不断,一个接一个;“持续”则强调的是事情的持久性,时间的延续。文中描述的是围炉煮茶这一传统文化现象在现代的流行,是一个持续的过程,而不是简单的连续发生,因此选“持续”。第四个空:“返璞归真”指的是回到最自然、最本真的状态,“洗尽铅华”则是指去除一切外在的装饰,回归朴素。文中提到的陶渊明的追求和都市人的心之所向,都是指向一种自然、本真的生活状态,因此选“返璞归真”。2.在选文中横线处填入句子,表述最恰当的一项是()A.不仅能满足消费者的休闲、社交、品饮需求,在快节奏的生活工作中“偷得浮生半日闲”,还能品味其他娱乐方式无法提供的文化审美B.在快节奏的生活工作中“偷得浮生半日闲”,不仅能满足消费者的休闲、社交、品饮需求,还能品味其他娱乐方式无法提供的文化审美C.在快节奏的生活工作中“偷得浮生半日闲”,不仅能品味其他娱乐方式无法提供的文化审美,还能满足消费者的休闲、社交、品饮需求D.不仅能品味其他娱乐方式无法提供的文化审美,在快节奏的生活工作中“偷得浮生半日闲”,还能满足消费者的休闲、社交、品饮需求【答案】B【解析】首先,我们需要分析每个选项的逻辑顺序和表达的重点。选项A、C和D都将“偷得浮生半日闲”放在前面,然后是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和文化审美的品味,这样的顺序可能会让读者感觉重点在于从忙碌生活中抽离出来,而不是围炉煮茶本身的价值。而选项B将“偷得浮生半日闲”放在中间,既强调了围炉煮茶给人们带来的休闲时光,又突出了它满足消费者的多种需求和文化审美体验的双重价值。这种表达更加平衡,既体现了围炉煮茶作为一种放松方式的吸引力,也展现了其作为文化活动的深层意义。因此,选项B的表述最为恰当。3.下列对选文中涉及的文学文化常识,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A.白居易,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唐代浪漫主义诗人,与元稹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代表作《琵琶行》《卖炭翁》等。B.郁达夫,原名郁文,小说家、散文家,代表作《故都的秋》写出北平秋天的清、静、悲凉,表达了他对故都之秋的浓浓深情。C.流觞曲水,语出王羲之《兰亭集序》,是古时上巳节的一种饮宴风俗,高逸雅致。D.“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是陶渊明《饮酒》组诗中的名句,表达了对回归田园的向往。【答案】A【解析】选项A中提到的“唐代浪漫主义诗人”是不正确的。白居易是唐代著名的现实主义诗人,而不是浪漫主义诗人。他与元稹共同倡导的新乐府运动,主张诗歌要“以明道理,以写时事”,强调诗歌的社会功能和教育作用,这与浪漫主义的风格相去甚远。选项B、C、D中的描述都是正确的:郁达夫确实是中国现代著名小说家、散文家,《故都的秋》是他的代表作之一,通过描写北平秋天的景象,表达了他对故都之秋的感情。“流觞曲水”确实出自王羲之的《兰亭集序》,描述的是古时上巳节的一种饮宴风俗,体现了古人对自然和生活的高逸雅致。“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确实是陶渊明《饮酒》组诗中的名句,表达了陶渊明对于远离尘嚣、回归田园生活的向往。二、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每小题共3分,共9分)材料一:汉语文学天然具有一种能指优势。从语言学的角度说,汉语是一种单音节分析语,在语言表达中,词的地位非常重要。汉语没有印欧语复杂的形态变化,不像后者那样在数、格、时态、语态和词性方面都有严格的规定,词句的组合主要依靠语序和语义,因此汉语的词就像一个个活泼的小球,常常可以凭借语义的关联随意滚动碰撞。语言学家索绪尔将句子的生成看成是纵向聚合与横向组合这样一种双重活动的结果,纵向聚合其实就是句子组合中词语的联想关系,也就是在选择轴上对相关词语的选择。从这个角度来说,汉语比印欧语显然具有更太的灵活性。这是因为一方面汉语词的组合靠的是意合法,词与词之间没有绝对的排斥性,这种组合关系常常能够容忍许多从逻辑上看非常奇怪的组合。另一方面,印欧语的每一个词在进入句子之前都有明确的词性,即使同性词还要分为可数名词与不可教名词,及物动词与不及物动词,表语性形容词与定语性形容词等等;而汉语词性规定则十分宽松,一个词往往可以既是名诃又是动词和形容词,实际上它只有进入句子才能真正获得自己的词性。这样看来即使汉语与印欧语某一语种具有同样多的词汇,而汉语在选择轴上的变化较后者也要丰富得多。其次,印欧语以音位作为基本的语言感知单位,而汉语的基本感知单位则音节,汉语的音节由声母和韵母构成,声调则把它们紧紧包裹住因此汉语的音节非常整齐,切分明确,在书面语中则有一个个方块汉字与之相对应。汉语的这个特点使汉语在形式上能作十分整齐地排列,这样也就为汉语文学中的对信对偶等手法的运用,与工整的形式安排提供了一个十分难得的基础。因此中国作家可以在创作中较容易地创造一种美的形式。再次,现代汉语有阴阳上去四个声调,按照赵元任创制的五度标记法,阴平与阳平的调值分别是55与35,属平声;上声与去声分别是214和51,它们调值的跨度都超过了三阶,属仄声。而汉语的文学语言经常将平声音节与仄声音节交替使用,很自然地构成了声韵变化,说起来朗朗上口,天然具有音乐美。因此,在几千年的汉语文学史上,中国的大小文人无不将大量的心血花在文学作品能指面地营造上他们对汉语的词句往往有超常的敏感,对语言形式有特殊的审美鉴赏力,同时又有一种“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执拗与毅力,于是语言形式上的切磋成了古代文人最大的竞技保留项目。(摘编自张卫中《汉语文学的理论自觉与实踢走向》)材料二:鲁迅小说词语修辞的可贵,不仅仅在于遵循了能指与所指的规范,更在于构造了溢出词语所指的丰富意义。如《孔乙己》中的“偷”与“窃”两个同义词的使用就是典型的例子之一。从词语所指的角度看,“偷”与“窃”两个词语作为概念所指的内容具有完全的同一性,都指将别人的东西占为已有的行为;但从词语舵指的角度看,两个同义词的能指却至少具有两重明显的区别:首先两个词语的音响形象不同,一个发tou音,一个发qie音;其次,两个词语的语体色彩不同,一个是可以在口头交际中使用的词语,一个则是地地道道的书面词语。正是两个调语在能指方面的不同,很有效地完成了小说艺术构造与思想情感表达的多重任务,也具有了从文学批评的角庋进行多重阐释的内涵:第一,孔乙己用“窃”丑换“偷”的言语行为,真切而具体地表现了人物当时的心境,即孔乙己不想让自己做的不光彩的事被人知道,他之所以用“窃”更正别人使用的“偷”这个词,不仅因为“窃”的发音开口较小,而且因为作为书面语的“窃”的所指内容“短衣帮”的人大多不理解。从语言交际的角度讲,当一个词语被说话者说出,而听话者不能理解词语所指的内容的时候,交际也就无法再进行下去。当孔乙己说出的“窃”不能被“短衣帮”的人所理解之时,也就是交际停止之处,而当交际停止之后,孔乙己自己所做的不光彩的事也就在孔乙己自己的感觉中被模糊过去了(尽管事实上并没有被模糊过去)。第二,孔乙己用“窃”置换“偷”的言语行为直接揭示了人物的精神状态,即孔乙己尽管已经潦倒不堪了,却还要显摆读书人的架子,他用地道的书面语“窃”,至少在他自己看来,这正表明他比目不识丁的“短衣帮”要高一等,尽管无论从生存状态还是从谋生能力方面,孔乙己并非高人一等。第三,很有效地揭示了人物的性格特点,并与小说所展示的人物言语的特征相吻合。孔乙己穷困潦倒,却又摆着“读书人”的架子,平时喜欢说人们半懂不懂的话。他故意不说“偷”字,而说一个文气的“窃”字,不但表现了他的迁腐,而且也表现了他走向穷途末路仍死爱面以格特点。第四,则是以简单而实用的修辞技巧,通过幽默的手段表现了鲁迅对人物“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情感态度以及隐含的批判思想。(摘编自许祖华《鲁迅小说修辞论》)4.下列对材料相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A.汉语没有印欧语复杂的构词形态和确切的词性规定,这使得词语组合有更大的灵活性和更丰富的词汇。B.汉语的组合不完全遵从逻辑,词的组合常会出现一些看似奇怪的关系,但这可能并不影响意义的表达。C.汉语以音节作为基本感知单位,汉字与音节彼此对应,这一特点为古代汉语文学发展提供了语言基础。D.《孔乙己》一文中“窃”字蕴含着独特的表达意味,其意义已经完全脱离了“窃”字原本的所指内容。【答案】D【解析】选项D中的说法“其意义已经完全脱离了‘窃’字原本的所指内容”是不正确的。根据材料二的内容,鲁迅在《孔乙己》中用“窃”字是有意为之,以表现人物特定的心理状态和性格特点,而这种用法并没有完全脱离“窃”字原本的所指内容,即偷盗的行为。它依然保留了原始的所指意义,同时增加了由能指差异带来的额外含义。因此,D项是错误的。5.根据材料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A.如果光靠语法结构解释不了汉语现象,可以尝试增加语境和音律这两个理解维度。B.文学语言的能指可在所指的基础上有所延伸,使得文学语言包含着丰富的阐释可能。C.书面语“窃”比口语“偷”更具艺术丰富性,但不能据此说明口语就没有能指优势。D.不管是哪类词语使用,都不能仅从所指性来理解,还应从能指性来解读。【答案】C【解析】选项C的说法“书面语‘窃’比口语‘偷’更具艺术丰富性,但不能据此说明口语就没有能指优势”是不正确的。材料二中提到,“窃”与“偷”在音响形象和语体色彩上有区别,但并未提及口语没有能指优势。事实上,无论是书面语还是口语,都可以具有能指优势,这取决于具体的使用环境和语境。因此,C项是错误的。6.下列选项,不适合作为论据来支撑材料一观点的一项是()A.《沁园春·长沙》“粪土当年万户侯”中的“粪士”本为名词,此处用作动词,意为“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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